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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神农架林区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体检、考察公告
2025-07-15 14:42:28

根据省教育厅、省委编办、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省发改委《关于做好2025年全省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鄂教人函〔2025〕1号)和《神农架林区2025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告》的要求,经过笔试和面试,报经林区人社局审核,共计12名人员参加体检和考察。现就体检、考察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体检和考察对象

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见附件)。

二、体检时间及地点

(一)体检报到时间:2025年7月17日(星期四)上午08:00。

(二)体检集合地点:神农架林区人民医院体检中心。体检人员务必提前规划好路线,在规定时间、指定地点集合,集合后由工作人员集中组织体检。不按规定时间、指定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体检注意事项

(一)考生报到时须携带的物品

1.有效身份证原件;

2.近期1寸彩色照片5张(背面用铅笔写上姓名);

3.黑色签字笔1支;

4.体检费500元(考生自备现金,具体金额以医院据实结算为准,多退少补,不含复检费)。

(二)体检相关要求

1.体检前2天须注意饮食,不吃过多油腻、不易消化的食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2.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 超等相关项目检查,请在  体检前一天晚上8时后禁食、禁水(包括饮料),体检当日空腹,在未做完抽血和B超前,不得进食进水以免影响检查结果。

3.检查当天要穿轻便服装,不要化妆,不要戴饰品。不宜穿着不方便脱换,带有金属线、扣的衣服、连裤袜及长筒靴。

4.体检当日,女性考生有怀孕、生理期等特殊情况的,在体检报到时须向工作人员或医务人员报告。妊娠生产期考生在体检时应及时告知体检医生,并提交医院出具的妊娠生产期相关证明材料。妊娠生产期人员暂不进行妇科、放射等体检项目的检查,但应在体检表中注明原由,待妊娠生产结束后补做上述检查,并由体检医院综合体检情况,做出体检合格与否的结论。体检完成并合格后,再办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手续。

5.参加体检的考生须严格遵守体检纪律,听从体检工作人员安排。严禁考生家长及陪同人员进入体检集合地点和医院体检区域。体检全程封闭管理,从报到至体检结束,严禁携带使用通讯工具(包括智能手表、智能手环等便携电子设备)等随身物品,违者按违纪处理。在体检过程中严禁与本次体检无关人员会面或交谈、严禁向无关人员透露个人姓名等信息,严禁私自离开体检现场。上述严禁事项一经发现,取消体检资格。

6.体检期间,考生须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考生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病史的,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的,不予录用。对体检中冒名顶替、调换体检样本,或有其他舞弊情形的,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按事业单位考试作弊处理。

7.体检实行回避制度,参与体检的工作人员与考生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规定的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关系及其他亲属关系的,应主动实施回避。

8.考生体检科目及其标准,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9.体检结束后,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10.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外地考生在体检结束当天尽量不要离开神农架林区,第二天下午17:00前未接到电话通知的方可离开。

11.对考生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资格的,林区教育局将根据相关规定,报经人社部门同意后,在报考同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递补体检人选(递补体检另行通知,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以免错失递补机会)。

二、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时间在体检结束后,各位考生的具体考察时间由各考察组联系考生确定,请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

考察工作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2021年8月25日中共中央组织部制定2021年9月17日发布)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考察主要采取到所在单位(或学校、居住地)实地走访、个别谈话、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进行。考生要对照考察内容及要求,如实全面报告个人学习、工作、生活和家庭等方面的情况,提前准备无犯罪记录、银行个人征信记录、法院失信被执行记录及考察组要求准备的其他材料,并协助考察组做好各项考察工作。经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考察不合格人员的入职资格,林区教育局报林区人社局批准后,按规定递补,核减无递补人员岗位的招聘。

咨询电话:0719—3335366(神农架林区教育局人事科)。

监管电话:0719—3335263(神农架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管理科)。

附件:神农架林区2025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体检人员名单

附件:神农架林区2025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体检人员名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