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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关于领取郧西县上半年教师资格证书及认定申请表的通知
2025-06-27 17:42:22
各申请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及《湖北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关于做好2025年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要求,经申请人网上申报,县教育局现场确认,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审查、公示,我县2025半年高中(中职)、初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已全面完成。已通过高中(中职)、初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的人员(高中、中职认证通过名单见市教育局公告,初中、小学和幼儿园认证通过名单见《郧西县2025上半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拟通过人员名单公示》),请各现场认定申请人按要求领取教师资格证及认定申请表。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取时间、地点和方式

1.领取时间2025年6月30日——2025年7月4日(法定工作日)

2.领取地点:郧西县教师发展中心(郧西县教育局院内406办公室)

3.领取方式:现场领取。

 

二、领取要求

1.申请人员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前往领取。

2.申请人因特殊原因需委托他人代领的,被委托人须持以下证件材料领取:

(1)被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

(2)申请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3)申请人的有效委托书。

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将不代为保管证书及认定申请表。

 

三、注意事项

(1)领取的证件材料包括《教师资格证书》1本、《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1份。

(2)领取人对《教师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的份数及相关信息确认无误后签名方可领取。

(3)《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与《教师资格证书》具有同等效力,请妥善保管好。若《教师资格证书》遗失或损坏,必须凭《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原件到发证机关申请补办,否则不予受理;《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请申请人及时存入人事档案,以免遗失或损坏。

 

附  件

 

郧西县教育局

2025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