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组织部 省委社会工作部 省委政法委 省委编办 省教育厅 省财政厅 省人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通知》(鄂社〔2024〕6号)、《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利川市城市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实施细则〉的通知》(利办发〔2020〕9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决定公开招聘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人数
按照全市统一招聘、街道统一管理、社区统一使用的原则,招聘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49人,其中都亭街道办事处29人、东城街道办事处20人。(详见附件1)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2年以上(含2年)的在岗编外聘用人员,工作时间计算到2025年6月30日;
2.户籍要求:截止公告发布之日前,本人、父母或配偶至少1人具有利川市户籍(以户口簿为准);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政治态度;
5.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会操作使用计算机办公软件;
6.身体健康,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
7.年龄及学历要求:40周岁及以下(1984年6月19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8.同一岗位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退役军人、持有全国社会工作职业资格证的人员、社会工作专业毕业人员、中共党员优先录用。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严重违法行为受到行政拘留处罚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公职的;
2.在立案审查期间或者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以及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务等处分的;
4.在各级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等公开招聘考试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诚信档案的及尚在禁考期内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参与邪教、非法宗教组织及其活动,无正当理由组织或参加过信访,影响社会稳定的;
7.涉黑涉恶的,或者利用宗教势力甚至黑恶势力等妨碍社会事务的;
8.有吸毒史的;
9.报考任职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的;
10.其他不宜报考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市委组织部、市委社会工作部、市人社局联合在中国利川网、“指间利川”微信公众号发布招聘公告,后续测试方式、测试成绩、体检、结果公示等信息均在中国利川网、“指间利川”发布。
(二)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25年6月30日—7月2日
报名地点:都亭街道办事处232办公室
联系人:王钊 联系电话:0718-7283440
报名地点:东城街道办事处320办公室
联系人:黄霞 联系电话:0718-7388611
2.报名所需提交材料
(1)《利川市2025年下半年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招聘报名表》(附件2)原件(A4双面打印),个人承诺栏必须本人签字按手印;
(2)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如以父母、配偶户籍关系报考,还需提供父母或配偶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及关系证明材料(如结婚证、医学出生证明等);
(3)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党校学历的需提供党校正式证明)原件和复印件(登录学信网查询后自行下载,并确认报告在有效期内);
(4)现工作单位聘用合同原件和复印件、社会保险参保证明;
(5)优录条件佐证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6)个人登记照1张(2寸)。
3.现场审核
(1)工作人员通过现场审核并口头告知考生审核结果,考生应对本人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因信息瞒报错报或不规范不完整导致不符合岗位报考条件或者错过报名时间,产生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2)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考试资格。每个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岗位计划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3:1。达不到比例要求的岗位,不核减招聘计划,经招聘工作专班研究,征求报考人员意见,对岗位计划指标和报考人员进行调整,发布补充公告。
(三)领取准考证
时间:2025年7月11日(上午8:30-12:00;14:30-17:30)
地点:都亭街道办事处232办公室
东城街道办事处320办公室
(四)笔试
笔试内容:居民自治相关法律法规、社区治理政策、社区工作实务、时事政治等,满分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笔试时间:2025年7月12日(上午9:00-11:00)
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持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准考证参加笔试,笔试所需用具由考生自带。
(五)面试
1.面试资格复审: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按岗位计划与报考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对象名单。不足1:3的岗位,不核减招聘计划,该岗位所有达到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均进入面试资格复审名单;名单在中国利川网、“指间利川”公布。
2.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反应能力、解决处理问题能力和实践应用能力,满分100分,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3.考生根据发布通知的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及提供虚假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面试确认期间出现应试人员空缺时,根据缺额情况,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符合条件人员参加面试确认,发布递补公告,递补只进行一次,递补时间截止7月23日。面试公告发布后,考生放弃面试的,不再进行递补。
(六)综合成绩计算
对参加笔试和面试的考生,考生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综合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3位(小数点第4位“四舍五入”)。综合成绩在中国利川网、“指间利川”上予以公布,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按岗位计划与报考人数1: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资格联审对象名单,同一岗位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退役军人、持有全国社会工作职业资格证的人员、社会工作专业毕业人员、中共党员优先确定为联审对象;通过优先情形比对后仍无法确定联审对象时,面试成绩高的优先确定为资格联审对象,笔试面试都相同时组织加试,加试成绩高的考生确定为联审对象。
(七)资格联审
资格联审工作由招聘工作专班组织实施,因考生资格联审不合格而出现岗位空缺,按该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予以递补。联审合格进入体检的名单在中国利川网、“指间利川”上予以公布,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八)体检
1.都亭街道办事处、东城街道办事处组织体检人员到县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申请复检的,由申请方负担复检费用。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
2.用人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县级及以上综合医院复检一次,复检应在一个月内完成,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九)公示及聘用
完成体检后,由招聘工作专班按该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聘人员,在中国利川网、“指间利川”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予以聘用,对有异议的拟聘对象,根据调查核实情况决定是否聘用。
1.街道按规定与拟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定岗定级,建立“一人一档”,拟聘人员工作年限从考试通过纳入社区专职工作者起计算。拟聘人员服从用人单位的岗位调剂,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对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2.拟聘人员在聘用单位正式聘用前应提供与原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人事(劳动)关系文书或不存在与其他用人单位存在人事(劳动)关系的承诺书,未能按时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被聘人员自接到通知20日内无正当理由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实行候聘制度
建立候聘人员信息库,进入面试、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而未被聘用的考生,分岗位按综合成绩从高分至低分依次排序入库,作为候聘人选,原则上综合成绩公布起3个月内保留候聘资格。如出现空缺,招聘工作专班因工作需要决定补聘时,可以在候聘库中从高分到低分依规递补,按程序聘用。
(十一)递补及其他特殊情形的处理
因下列情形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用人单位报招聘工作专班核准后,依据考生综合成绩及体检结果,依次等额递补。
1.拟聘人员体检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人员公示出现异议,经查证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3.拟聘人员主动放弃聘用资格,或拟聘人员经法定程序通知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
4.在候聘期内已聘人员依规辞聘或经查实不符合条件被取消聘用资格的;
5.导致招聘岗位空缺的其他合理情形。
凡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等环节或其他不按要求应聘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十二)违纪违规处理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和工作人员,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相关事宜
(一)“中国利川网”“指间利川”为本次招聘的指定官方消息发布平台。
(二)本次招聘考试未组织、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个人编辑、出版考试教材;也未组织订阅或指定任何与招聘考试有关的参辅读物及复习资料,未与任何培训机构合作,无备考交流QQ群和微信群,请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三)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如发现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材料或在考试、体检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聘用资格,所签劳务合同无效。
(四)未尽事宜由中共利川市委社会工作部、利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利川市2025年下半年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招聘岗位计划表.wps
附件:利川市2025年下半年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招聘报名表.w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