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应城市补录城市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公告》规定,经过体检、考察等程序,拟补录9人为应城市城市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具体名单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2023年10月25日至10月31日。
咨询电话:0712-3246821
附件:应城市补录城市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拟录用人员名单.xlsx